学校各部门:
根据纺织高专〔2017〕284号《关于印发<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年度考核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部门根据本通知的时间节点要求安排相应工作。
一、考核时限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在职教职工。
三、时间安排
(一)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18日前各部门或党总支带上人员名单到人事处统一领取年度考核表,各单位也可自行从OA中下载打印。
(二)2019年12 月21日前填写好个人年度考核表,并交主管领导写评语。普通职工、部门副职由部门正职写评语,部门正职由分管校领导写评语。
(三)考核小组以总支为单位拟定优秀等次人员名单,优秀等次人员名额按《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的第四条规定计算,并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将考核表、参与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结果(见附件2,上报时分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两类)分别交人事处或组织部(中层及以上干部考核表经主考人考核后统一交组织部,其余表格交人事处)。
附件:1、纺织高专〔2017〕284号《关于印发<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教职
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2、年度考核人员名单及拟定考核结果汇总表
3、填表补充说明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人事处
2019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