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52号,附件1),我校拟开展相关候选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具体可见附件2-川人社发[2016]43号管理办法)
(一)学术带头人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
3、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具有中国国籍和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受国籍和职称条件限制;
5、在川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直接确定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6、管理期满的带头人选,近5年在学术技术水平上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
(二)后备人选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研究领域的现状,对研究领域的发展动向有一定的预见性;
3、截至2020年2月29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197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中国国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受国籍和职称条件限制;
5、管理期满的后备人选,近5年在学术技术水平上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
二、 推荐流程
1. 请各学院、部门积极宣传、组织学习,按照推荐选拔的要求填写《部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符合要求可多人填报),并于下周一(12月16日下午3点前)将电子表和纸质表(领导签字盖章)交到人事处王珍珍老师(小号:66685)处;
2.人事处为各位申报人员分配网上账号;
3.申报人员网上填写申报书并提交;
4.人事处将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5.学校对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审核,并注意听取同行专家等有关方面的意见,统一出具推荐审查意见(学带和学带后备人选分开出具);
6.公示和审核无异议后,人事处在系统内对各位申报人选填写相关意见;
7.申报人准备相关纸质材料,按照要求装订提交。
三、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27日前:申报人选完成网上信息填写并提交;
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11日:学校审核及公示;
2020年1月12日至2月22日:提交纸质版材料。
四、联系方式
请各位申报者仔细阅读相关通知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完成填报工作。
附件:
1、《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52号
2、《学带及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川人社办发﹝2016﹞43号)
3、《部门推荐汇总表》
4、《推荐表》
5、《填表说明》
6、《学科目录》
7、《操作手册》
8、《一览表》
人 事 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