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职改办对2015年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统一安排,为做好我校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及总体安排
(一)学校教师(实验)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普通高校教师、科研、实验系列初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普通高校教师、科研、实验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外送评审。其它系列中、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由学校综合学科评审小组评审推荐、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外送评审。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唯科研论,从有利于学科专业建设,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出发,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确保评聘质量。
(三)凡与我校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但人事(档案)关系在人事代理机构的教职工,由相应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负责审核,经学校复核,逐级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申报。
(四)总体安排。按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编制要求,由学校统筹安排,统一按教师、研究主系列申报时间节点组织所有专业技术系列职务开展申报工作。凡2015年要求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无论主系还是旁系都必须按本通知时间要求完成校内申报评审工作,然后按各类别评审具体要求开展下一步工作,过时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各系列申报条件应符合本系列职称申报基本条件,详见我校2014年4月发布的通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推荐条件》和2015年5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中级职称评聘担任辅导员工作要求的通知》。
三、申报评审教学科研系列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者须提交的材料如下(表格均提交打印件,注意是否需双面打印)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仅限申报教师系列职务者提供)。
(3)《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一份。
(4)《四川省高等学校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一式一份(一律用计算机打印);
(5)任现职以来(至少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6)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成绩确认通知书复印件,符合免试或降低考试等级条件的,所在单位应提交免试(降低等级)证明(含引用的免试或降低考试等级条件的政策说明和依据,并提供相关材料)一式一份。
(7)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复印件,符合免试或降低考试等级条件的,所在单位应提交免试(降低等级)证明(含引用的免试或降低考试等级条件的政策说明和依据,并提供相关材料)一式一份。
(8)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最高学历学位获得时间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或最高学历学位的专业与申报学科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合格学历学位或者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证书或资格文件)一式一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确认的,还需附原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0)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水平的主要论文、著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包括科研成果鉴定书及获奖证书(鉴定论文原则上提供原件,鉴定书、获奖证书提供复印件)等材料一式一份。申报者所提供的材料中,其合作的论文、著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若其所承担部分或所起作用不清楚的,还应由合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出据申报者所承担部分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
四、实验技术(高级和中级)、工程技术、图书资料、档案(中级)等旁系职称评审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压缩包
五、各类申报人员、各学科组(或部门)完成推荐、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时间安排
1. 符合申报条件的,即日起由本人填写《报名信息表》向学科组(主系申报人员)或部门(旁系申报人员)正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3日,学科组或部门将正式报名情况汇总后于7月14日前报人事处。评审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表格及相关填写模板,登陆人事处主页下载后填写。请各申报者不要自行设计或采用其它渠道提供的表格。
2. 凡申报评审高校教师、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均须进行学术成果鉴定。所送学术成果为任现职以来独立(或第一作者)完成的、最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主要论文、著作等原件二篇(本),另各复印二份。送鉴材料由学科组收齐后交人事处,接收送鉴材料的时间截止日期为9月2日前,过时一律不再受理。
3.参加申报评审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者,应在9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科组(主系)或部门(旁系),请学科组或部门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收齐后交人事处。学校各学科组要注意安排本学科组的评审推荐工作,认真审核学术科研成果是否属实,同时在表格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15年9月22日前请各学科组(部门)秘书将纸质材料准备齐全后统一报送人事处。
七、其他事项
1、曾经申报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通过评审,本年度需重新鉴定材料者,需交费600元,以上费用均交学校财务处,根据鉴定情况多退少补。
2、2015年晋升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学校将依据上级人事部门对我校岗位设置首聘结果确认批复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3、今年申报人员公示材料将主要通过OA系统公示,敬请关注。
4、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