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新进人员见习(试用)期考核和转正定级考核工作,促进新进人员教学及管理水平的提高,现就我校2014年见习(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见习(试用)期满一年,在教师、行政管理(含辅导员)岗位人员。
二.申报材料
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见习(试用)期考核表》一式一份;
2、到校工作以来的思想业务总结一份(不少于500汉字,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详细写明教学工作量情况,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情况,并由部门签署“是否属实”等意见);
3、本专业外语翻译资料一份(外译汉,外语专业的为二外翻译成汉语,不少于500汉字);
4、主授课程的试教教案、读书笔记、习题解题卡(注:一式一份,原件即可,至少交两项,未授课的至少应提交读书笔记);
5、所在部门的详细鉴定意见一份(必须详细写明其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情况)。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表格,请登陆人事处主页下载后填写。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一年见习期满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请由各学院(部门)秘书于11月18日前收齐后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二○一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