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正高)晋升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6) 对于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人员,要符合国家对职(执)业资格的要求;
(7) 近三年度考核均须在合格及以上;
(8)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各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年限的通知》(川人发[2008]50号)要求,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须在四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二、教学工作
(1)教学效果好,无重大教学事故;
(2)原则上专职教师年均课时量须达到288学时;(行政兼职教师年均课时量不低于专职教师课时量的1/3)
三、教学科研成果
(1)任职年限≥10年 满足三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1项或学术影响1项
(2)任职年限5(含5年)~10年 满足三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或学术影响累计2项
(3)任职年限3(含3年)~5年 满足三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3项或教学科研成果2项+学术影响1项
(4)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表
类型 |
教学科研成果项目 |
教
学
科
研
成
果 |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
2、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省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省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
3、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排名前五),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一项并结题(排名前二)或主持省、市(地级)级科研项目并结题(排名第一) |
4、省部级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省部级人文社科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省部级人文社科成果奖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
5、纵、横向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6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2万;纵、横向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2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6万; |
6、作为学校成功申报国家级重大项目建设改革的主要参与人。(主要参与人以学校发文为准) |
7、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署名发表的各类各级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发表论文累计≥3篇;撰写论文被Science或Nature发表1篇(署名即可);被SCI(科学引文索引) 、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索引)收录累计≥1篇。 |
8、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人排名第一≥1项;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排名第一≥3项;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人排名第一≥3项。 |
9、国家级课程建设负责人(排名前二),省级课程建设负责人(排名第一);国家级专业建设负责人(排名前二),省级专业建设负责人(排名第一);国家级团队建设负责人(排名前二),省级团队建设负责人(排名第一);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排名前二),省级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排名第一); |
10、已出版国家级(教育部)教材一部(主编)。 |
11、以学校名称和学校教师身份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一部(副主编以上) |
学
术
影
响 |
1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
13、各学科教育部、全国行业协会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库成员;省、市科技评估专家库成员。 |
14、四川省优秀教师;四川省师德标兵。 |
15、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
16、四川省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省部级政府奖获得者。 |
17、担任省级学会副理事长以上。 |
18、国内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编委。 |
19、主持指导(排名第一)我校大学生或团队参加各类竞赛和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一等奖。 |
20、因突出贡献、工作业绩、教书育人成效获官方表彰的国家级荣誉称号。 |
注:教学科研成果以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为准。
四、三育人工作评选条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担任十名以上学生学分制指导老师或一个班德育指导老师一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每学期举行全校性各类相关部门认可的学生讲座至少一次(240人/次以上)。
(3)担任学校各类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或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不少于五次、每学年累计不少于十学时,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4)指导一名青年教师三年以上,包括教学和科研等方面。
五、社会服务工作评选条件
(1)参与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研究中心(排名前五),实训基地建设(排名前二)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
(2)参与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研究中心(排名前三),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
(3)主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市(地级)级工程中心和研究中心、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
(4)社会服务工作成效显著。主持以学校名义完成企事业单位技术开发服务及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项目1项以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且项目经费达到5万元以上;为政府、行业、区域经济服务成效显著,主持以学校名义完成大规模的专业调研咨询项目,其成果被相关单位采用并产生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且项目经费达到3万元以上;在科学普及方面成绩显著,其成果(普及性出版物、工具性实物、应用性软件、开发培训课程等)经专家鉴定,在行业和区域具有很大的影响和很强的实用价值。
(5)人文社科类教师以学校名义的决策咨询报告被省级政府采纳。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五级岗位晋升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6) 对于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人员,要符合国家对职(执)业资格的要求;
(7) 近三年度考核均须在合格及以上;
(8)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各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年限的通知》(川人发[2008]50号)要求,我校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任职满4年以上;
二、教学工作
(1)教学效果好,无重大教学事故;
(2)原则上专职教师年均课时量须达到308学时;(行政兼职教师年均课时量不低于专职教师课时量的1/3)
三、教学科研成果
(1)任职年限≥10年 满足五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1项或学术影响1项
(2)任职年限5(含5年)~10年 满足五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或学术影响累计2项
(3)任职年限4(含4年)~5年 满足五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3项或教学科研成果2项+学术影响1项
(4)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表
类型 |
教学科研成果项目 |
教
学
科
研
成
果 |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
2、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校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校级科技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校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
3、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署名即可);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排名前五);省、市(地级)级重点项目立项并结题(排名前三);省、市(地级)级一般项目立项并结题(主持人); |
4、省部级社科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部级社科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省部级社科成果奖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 |
5、纵、横向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3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6万;纵、横向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1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2万; |
6、作为学校成功申报省部级重大项目建设改革的主要参与人。(主要参与人以学校发文为准) |
7、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署名发表的各类各级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发表论文累计≥2篇;撰写论文被Science或Nature发表1篇(署名即可);(前四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索引)收录累计≥1篇。 |
8、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三)≥1项;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一)≥2项;外观设计专利(排名第一)≥2项。 |
9、国家级课程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课程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三);国家级专业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专业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三);国家级团队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团队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三);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三);学校批准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 |
10、出版国家级(教育部)教材一部及以上(副主编排名前二,累计编写≥1万字);主编省级教材一部及以上。 |
11、以学校名称和学校教师身份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一部 |
学
术
影
响 |
12、校级学术带头人≥1次。 |
13、各学科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与质量督导委员会委员。 |
14、校级教学、科研一等奖1项(排名第一)。 |
15、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省部级以上政府奖获得者。 |
16、担任省级学会常务理事及以上。 |
17、国内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编委。 |
18、主持指导(排名第一)我校大学生或团队参加各类竞赛和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一等奖。 |
19、因突出贡献、工作业绩、教书育人成效获官方表彰的国家级荣誉称号。 |
注:教学科研成果以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为准。
四、三育人工作评选条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担任十名以上学生学分制指导老师或一个班德育指导老师一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每学期举行全校性各类相关部门认可的学生讲座至少一次(180人/次以上)。
(3)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一年累计不少于10天。
(4)担任学校各类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或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不少于五次、每学年累计不少于十学时,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5)指导一名青年教师两年以上,包括教学和科研等方面。
五、社会服务工作评选条件
(1)参与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市(地级)级工程中心和研究中心(排名前五),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参与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市(地级)级工程中心和研究中心(排名前三)。
(2)主持校内二级研究机构、工作中心、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
(3)五年内累计有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包括在职、脱产锻炼)。
(4)主持以学校名义完成企事业单位技术开发服务及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项目1项以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且项目经费达到3万元以上;为政府、行业、区域经济服务成效显著,主以学校名义完成调研咨询项目,其成果被相关单位采用并产生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且项目经费达到2万元以上;在科学普及方面成绩显著,其成果(普及性出版物、工具性实物、应用性软件、开发培训课程等)经专家鉴定,在行业和区域具有很大的影响和很强的实用价值。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六级岗位晋升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6) 对于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人员,要符合国家对职(执)业资格的要求;
(7) 近三年度考核均须在合格及以上;
(8)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各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年限的通知》(川人发[2008]50号)要求,我校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二、教学工作
(1)教学效果好,无重大教学事故;
(2)原则上专职教师年均课时量须达到308学时;(行政兼职教师年均课时量不低于专职教师课时量的1/3)
三、教学科研成果
(1)任职年限≥10年 满足六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1项或学术影响1项
(2)任职年限5(含5年)~10年 满足六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或学术影响累计2项
(3)任职年限2(含2年)~5年 满足六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3项或教学科研成果2项+学术影响1项或教学科研成果1项+学术影响2项
(4)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表
类型 |
教学科研成果项目 |
教
学
科
研
成
果 |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部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署名即可);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 |
2、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得者(署名即可);校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校级科技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校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 |
3、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署名即可);省、市(地级)级重点项目立项并结题(排名前五);省、市(地级)级一般项目立项并结题(排名前三);校级重点项目立项并结题(主持人)。 |
4、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署名发表的各类各级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发表论文累计≥1篇;撰写论文被Science或Nature发表1篇(署名即可);发表的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索引)收录累计≥1篇(署名即可)。 |
5、省部级社科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部级社科成果奖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 |
6、省级课程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五);省级专业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五);省级团队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五);省级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五);学校批准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三)。 |
7、出版国家级(教育部)教材一部及以上(副主编排名前三,累计编写≥0.5万字);编写省级教材一部及以上(副主编排名前二);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一部(参编)。 |
8、作为学校成功申报省部级重大项目建设改革的主要参与人。(主要参与人以学校发文为准) |
9、纵、横向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2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3万;纵、横向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0.6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1万; |
学
术
影
响
|
10、校级学术带头人≥1次;校级学术骨干≥2次。 |
11、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2次;获省级优秀辅导员≥1次。 |
12、各学科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与质量督导委员会委员。 |
13、校级教学、科研一等奖2项(排名前三);或者校级教学、科研二等奖2项(排名第一)。 |
14、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
15、担任省级学会理事及以上。 |
16、国内期刊编委。 |
17、主持指导(排名第一)我校大学生或团队参加各类竞赛和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 |
18、担任班辅导员的班级或负责指导(排名第一)的学生组织获得国家级表彰(集体性)。 |
19、因突出献、工贡作业绩、教书育人成效获官方表彰的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注:教学科研成果以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为准。
四、三育人工作评选条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担任辅导员(专、兼职)或班学分制指导老师或一个班德育指导老师一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每学期举行各类相关部门认可的学生讲座至少一次(150人/次以上)。
(3)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一年累计不少于10天。
(4)参与学校各类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或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每学年指导不少于五次、每学年累计不少于十学时,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5)指导一名青年教师一年以上,包括教学和科研等方面。
五、社会服务工作评选条件
(1)参与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中心(排名前四),实训基地建设(排名前三)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参与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中心(排名前三)项目。
(2)主持一般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
(3)主动联系企业,校企合作,参与研发一项新技术。
(4)五年内累计有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包括在职、脱产锻炼)。
(5)完成企业中的技术改造、技术开发并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八级岗位晋升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6) 对于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人员,要符合国家对职(执)业资格的要求;
(7) 近三年度考核均须在合格及以上;
(8)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各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年限的通知》(川人发[2008]50号)要求,我校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4年以上;
二、教学工作
(1)教学效果良好,无重大教学事故;
(2)原则上专职教师年均课时量须达到338学时;(行政兼职教师年均课时量不低于专职教师课时量的1/3)
三、教学科研成果
(1)任职年限≥10年 满足八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1项或学术影响1项
(2)任职年限5(含5年)~10年 满足八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或学术影响累计2项
(3)任职年限4(含4年)~5年 满足八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3项或教学科研成果2项+学术影响1项或教学科研成果1项+学术影响2项
(4)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表
类型 |
教学科研成果项目 |
教
学
科
研
成
果 |
1、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署名即可)。 |
2、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署名即可)。 |
3、纵、横向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1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3万;纵、横向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0.3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1万; |
4、作为学校成功申报校级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改革的主要参与人。(主要参与人以学校发文前三名为准)。 |
4、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署名独立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发表论文累计≥2篇。 |
5、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署名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累计≥4篇。 |
6、授权发明专利(署名即可)≥1项;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三)≥1项;外观设计专利(排名前三)≥1项。 |
7、省级课程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专业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团队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学校批准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五)。 |
8、公开出版教材或著作一部及以上。(编委及以上,累计编写≥1章) |
9、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排名前五);或者省、市(地级)级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校级项目立项并结题(排名前二)。 |
学
术
影
响 |
10、校级学术骨干≥1次;校级青年骨干教师≥2次。 |
11、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1次;获校级优秀辅导员≥3次。 |
12、校级教学、科研一等奖(排名前五);或者校级教学、科研二等奖(排名前三);或者校级教学、科研三等奖(排名第一)。 |
13、校级讲课大赛一等奖。 |
14、担任省级以上学会委员以上。 |
15、国内期刊编委。 |
16、主持指导(排名第一)我校大学生或团队参加各类竞赛和技能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 |
17、担任班辅导员的班级或负责指导(排名第一)的学生组织获得省部级表彰(集体性)。 |
18、因突出贡献、工作业绩、教书育人成效获官方表彰的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注:教学科研成果以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为准。
四、三育人工作评选条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担任辅导员或班学分制指导老师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每学年举行系及系以上各类相关部门认可的学生讲座一次以上。
(3)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一年累计不少于10天。
(4)参与学校各类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或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每学年指导不少于五次、每学年累计不少于十学时,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五、社会服务工作评选条件
(1)主持一般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
(2)参与一般实验室、校内二级研究结构,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排名前三)
(3)五年内累计有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包括在职、脱产锻炼)。
(4)完成企业培训一次,并出具相关证明。
(5)参与企业中的技术改造或设备升级,并出具相关证明。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九级岗位晋升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6) 对于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人员,要符合国家对职(执)业资格的要求;
(7) 近三年度考核均须在合格及以上;
(8)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各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年限的通知》(川人发[2008]50号)要求,我校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二、教学工作
(1)教学效果良好,无重大教学事故;
(2)原则上专职教师年均课时量须达到338学时;(行政兼职教师年均课时量不低于专职教师课时量的1/3)。
三、教学科研成果
(1)任职年限≥10年 满足九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1项或学术影响1项
(2)任职年限5(含5年)~10年 满足九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或学术影响累计2项
(3)任职年限2(含2年)~5年 满足九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或学术影响累计3项
(4)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表
类型 |
教学科研成果项目 |
教
学
科
研
成
果 |
1、纵、横向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0.6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3万;纵、横向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0.2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1万; |
2、作为学校成功申报校级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改革的主要参与人。(主要参与人以学校发文前三名为准)。 |
3、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署名独立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发表论文累计≥1篇。 |
4、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署名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累计≥3篇。 |
5、授权发明专利(署名即可)≥1项;实用新型专利(署名即可)≥1项;外观设计专利(署名即可)≥1项。 |
6、省级课程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专业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团队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学校批准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五)。 |
7、公开出版教材或著作一部及以上(编委及以上,累计编写≥1章)。 |
8、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排名前三); |
学
术
影
响 |
9、校级学术骨干≥1次;校级青年骨干教师≥1次。 |
10、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1次;获校级优秀辅导员≥2次。 |
11、获得校级讲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
12、校级教学、科研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或者校级教学、科研三等奖(排名前三)。 |
13、主持指导(排名第一)我校大学生或团队参加各类竞赛和技能大赛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
14、担任班辅导员的班级或负责指导(排名第一)的学生组织在全校竞赛(集体或团队参赛)中获得一等奖。 |
15、因突出贡献、工作业绩、教书育人成效获官方表彰的校级及以上的荣誉称号。 |
注:教学科研成果以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为准。
四、三育人工作评选条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担任辅导员或班学分制指导老师三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每学年举行系及系以上各类学生讲座一次以上。
(3)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一年累计不少于10天。
(4)参与学校各类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或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每学年指导不少于五次、每学年累计不少于十学时,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五、社会服务工作评选条件
(1)参与一般实验室、校内研究机构,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排名前三)
(2)五年内累计有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包括在职、脱产锻炼)。
(3)完成企业培训一次,并出具相关证明。
(4)参与企业中的技术改造或设备升级,并出具相关证明。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晋升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6) 对于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人员,要符合国家对职(执)业资格的要求;
(7) 近三年度考核均须在合格及以上;
(8)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各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年限的通知》(川人发[2008]50号)要求,我校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二、教学工作
(1)教学效果良好,无重大教学事故;
(2)原则上专职教师年均课时量须达到288学时;(行政兼职教师年均课时量不低于专职教师课时量的1/3)。
三、教学科研成果
(1)任职年限5(含5年)~10年 满足十一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或学术影响累计2项
(2)任职年限2(含2年)~5年 满足十一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或学术影响累计3项
(3)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表
类型 |
教学科研成果项目 |
教
学
科
研
成
果 |
1、纵、横向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0.3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2万;纵、横向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0.1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06万;。 |
2、以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署名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累计≥1篇。 |
3、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署名即可)≥1项;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署名即可)≥1项;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署名即可)≥1项。 |
4、学校批准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参与人(署名即可)。 |
5、公开出版教材或著作一部及以上(参编及以上,累计编写≥1章)。 |
6、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署名即可); |
学
术
影
响 |
7、校级青年骨干教师≥1次。 |
8、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1次;获校级优秀辅导员≥1次。 |
9、获得校级讲课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
10、获得校级教学、科研二等奖及以上(署名即可);或者获得校级教学、科研三等奖(排名前五)。 |
11、主持指导(排名第一)我校大学生或团队参加各类竞赛和技能大赛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
12、担任班辅导员的班级或负责指导(排名第一)的学生组织在全校竞赛(集体或团队参赛)中至低获得二等奖。 |
13、因突出贡献、工作业绩、教书育人成效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的荣誉称号。 |
注:教学科研成果以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为准。
四、三育人工作评选条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担任专职辅导员一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一年累计不少于10天。
(3)参与学校各类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或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
五、社会服务工作评选条件
(1)参与企业中的技术改造或设备升级,并出具相关证明。
(2)完成企业培训一次,并出具相关证明。
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五级岗位晋升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6) 对于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人员,要符合国家对职(执)业资格的要求;
(7) 近三年度考核均须在合格及以上;
(8)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各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年限的通知》(川人发[2008]50号)要求,我校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任职满4年以上;
二、教学科研成果
(1)任职年限≥10年 满足非教师系列五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1项或学术影响1项
(2)任职年限5(含5年)~10年 满足非教师系列五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或学术影响累计2项
(3)任职年限4(含4年)~5年 满足非教师系列五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3项或教学科研成果2项+学术影响1项
(4)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表
类型 |
教学科研成果项目 |
教
学
科
研
成
果 |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
2、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校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校级科技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校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
3、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署名即可);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排名前五);省、市(地级)级重点项目立项并结题(排名前三);省、市(地级)级一般项目立项并结题(主持人); |
4、省部级社科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部级社科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省部级社科成果奖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 |
5、纵、横向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3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6万;纵、横向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1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2万; |
6、作为学校成功申报省部级重大项目建设改革的主要参与人。(主要参与人以学校发文为准) |
7、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署名发表的各类各级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发表论文累计≥2篇;撰写论文被Science或Nature发表1篇(署名即可);(前四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索引)收录累计≥1篇。 |
8、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三)≥1项;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一)≥2项;外观设计专利(排名第一)≥2项。 |
9、国家级课程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课程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三);国家级专业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专业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三);国家级团队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团队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三);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三);学校批准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 |
10、出版国家级(教育部)教材一部及以上(副主编排名前二,累计编写≥1万字);主编省级教材一部及以上。 |
11、以学校名称和学校教师身份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一部 |
学
术
影
响 |
12、校级学术带头人≥1次。 |
13、各学科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与质量督导委员会委员。 |
14、校级教学、科研一等奖1项(排名第一)。 |
15、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省部级以上政府奖获得者。 |
16、担任省级学会常务理事及以上。 |
17、国内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编委。 |
18、主持指导(排名第一)我校大学生或团队参加各类竞赛和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一等奖。 |
19、因突出贡献、工作业绩、教书育人成效获官方表彰的国家级荣誉称号。 |
注:教学科研成果以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为准。
三、三育人工作评选条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担任十名以上学生学分制指导老师或一个班德育指导老师一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每学期举行全校性各类相关部门认可的学生讲座至少一次(180人/次以上)。
(3)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一年累计不少于10天。
(4)担任学校各类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或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不少于五次、每学年累计不少于十学时,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5)指导一名青年教师两年以上,包括教学和科研等方面。
(6)完成相关专业基本工作量,实验师完成实验教学课时量。
四、社会服务工作评选条件
(1)参与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市(地级)级工程中心和研究中心(排名前五),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参与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市(地级)级工程中心和研究中心(排名前三)。
(2)主持校内二级研究机构、工作中心、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
(3)五年内累计有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包括在职、脱产锻炼)。
(4)主持以学校名义完成企事业单位技术开发服务及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项目1项以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且项目经费达到3万元以上;为政府、行业、区域经济服务成效显著,主持以学校名义完成调研咨询项目,其成果被相关单位采用并产生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且项目经费达到2万元以上;在科学普及方面成绩显著,其成果(普及性出版物、工具性实物、应用性软件、开发培训课程等)经专家鉴定,在行业和区域具有很大的影响和很强的实用价值。
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六级岗位晋升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6) 对于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人员,要符合国家对职(执)业资格的要求;
(7) 近三年度考核均须在合格及以上;
(8)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各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年限的通知》(川人发[2008]50号)要求,我校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二、教学科研成果
(1)任职年限≥10年 满足非教师系列六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1项或学术影响1项
(2)任职年限5(含5年)~10年 满足非教师系列六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或学术影响累计2项
(3)任职年限2(含2年)~5年 满足非教师系列六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3项或教学科研成果2项+学术影响1项或教学科研成果1项+学术影响2项
(4)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表
类型 |
教学科研成果项目 |
教
学
科
研
成
果 |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部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署名即可);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 |
2、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得者(署名即可);校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校级科技成果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校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 |
3、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署名即可);省、市(地级)级重点项目立项并结题(排名前五);省、市(地级)级一般项目立项并结题(排名前三);校级重点项目立项并结题(主持人)。 |
4、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署名发表的各类各级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发表论文累计≥1篇;撰写论文被Science或Nature发表1篇(署名即可);发表的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 、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索引)收录累计≥1篇(署名即可)。 |
5、省部级社科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得者(署名即可);省部级社科成果奖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五)。 |
6、省级课程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五);省级专业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五);省级团队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五);省级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五);学校批准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三)。 |
7、出版国家级(教育部)教材一部及以上(副主编排名前三,累计编写≥0.5万字);编写省级教材一部及以上(副主编排名前二);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一部(参编)。 |
8、作为学校成功申报省部级重大项目建设改革的主要参与人。(主要参与人以学校发文为准) |
9、纵、横向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2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3万;纵、横向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0.6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1万; |
学
术
影
响 |
10、校级学术带头人≥1次;校级学术骨干≥2次。 |
11、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2次;获省级优秀辅导员≥1次。 |
12、各学科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与质量督导委员会委员。 |
13、校级教学、科研一等奖2项(排名前三);或者校级教学、科研二等奖2项(排名第一)。 |
14、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
15、担任省级学会理事及以上。 |
16、国内期刊编委。 |
17、主持指导(排名第一)我校大学生或团队参加各类竞赛和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 |
18、担任班辅导员的班级或负责指导(排名第一)的学生组织获得国家级表彰(集体性)。 |
19、因突出贡献、工作业绩、教书育人成效获官方表彰的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注:教学科研成果以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为准。
三、三育人工作评选条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担任辅导员(专、兼职)或班学分制指导老师或一个班德育指导老师一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每学期举行各类相关部门认可的学生讲座至少一次(150人/次以上)。
(3)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一年累计不少于10天。
(4)参与学校各类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或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每学年指导不少于五次、每学年累计不少于十学时,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5)指导一名青年教师一年以上,包括教学和科研等方面。
四、社会服务工作评选条件
(1)参与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中心(排名前四),实训基地建设(排名前三)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参与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中心(排名前三)项目。
(2)主持一般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
(3)主动联系企业,校企合作,参与研发一项新技术。
(4)五年内累计有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包括在职、脱产锻炼)。
(5)完成企业中的技术改造、技术开发并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
(6)完成相关专业基本工作量,实验师完成实验教学课时量。
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八级岗位晋升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6) 对于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人员,要符合国家对职(执)业资格的要求;
(7) 近三年度考核均须在合格及以上;
(8)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各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年限的通知》(川人发[2008]50号)要求,我校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4年以上;
二、教学科研成果
(1)任职年限≥10年 满足非教师系列八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1项或学术影响1项
(2)任职年限5(含5年)~10年 满足非教师系列八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或学术影响累计2项
(3)任职年限4(含4年)~5年 满足非教师系列八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3项或教学科研成果2项+学术影响1项或教学科研成果1项+学术影响2项
(4)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表
类型 |
教学科研成果项目 |
教
学
科
研
成
果 |
1、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署名即可)。 |
2、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署名即可)。 |
3、纵、横向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1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3万;纵、横向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0.3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1万; |
4、作为学校成功申报校级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改革的主要参与人。(主要参与人以学校发文前三名为准)。 |
5、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署名独立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发表论文累计≥2篇。 |
6、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署名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累计≥4篇。 |
7、授权发明专利(署名即可)≥1项;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三)≥1项;外观设计专利(排名前三)≥1项。 |
8、省级课程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专业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团队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学校批准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五)。 |
9、公开出版教材或著作一部及以上。(编委及以上,累计编写≥1章) |
10、省部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排名前五);或者省、市(地级)级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校级项目立项并结题(排名前二)。 |
学
术
影
响 |
11、校级学术骨干≥1次;校级青年骨干教师≥2次。 |
12、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1次;获校级优秀辅导员≥3次。 |
13、校级教学、科研一等奖(排名前五);或者校级教学、科研二等奖(排名前三);或者校级教学、科研三等奖(排名第一)。 |
14、校级讲课大赛一等奖。 |
15、担任省级以上学会委员以上。 |
16、国内期刊编委。 |
17、主持指导(排名第一)我校大学生或团队参加各类竞赛和技能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 |
18、担任班辅导员的班级或负责指导(排名第一)的学生组织获得省部级表彰(集体性)。 |
19、因突出贡献、工作业绩、教书育人成效获官方表彰的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注:教学科研成果以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为准。
三、三育人工作评选条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担任辅导员或班学分制指导老师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每学年举行系及系以上各类相关部门认可的学生讲座一次以上。
(3)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一年累计不少于10天。
(4)参与学校各类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或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每学年指导不少于五次、每学年累计不少于十学时,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5)完成相关专业基本工作量,实验师完成实验教学课时量。
四、社会服务工作评选条件
(1)主持一般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
(2)参与一般实验室、校内二级研究结构,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排名前三)
(3)五年内累计有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包括在职、脱产锻炼)。
(4)完成企业培训一次,并出具相关证明。
(5)参与企业中的技术改造或设备升级,并出具相关证明。
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九级岗位晋升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6) 对于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人员,要符合国家对职(执)业资格的要求;
(7) 近三年度考核均须在合格及以上;
(8)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各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年限的通知》(川人发[2008]50号)要求,我校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二、教学科研成果
(1)任职年限≥10年 满足非教师系列九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1项或学术影响1项
(2)任职年限5(含5年)~10年 满足非教师系列九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或学术影响累计2项
(3)任职年限2(含2年)~5年 满足非教师系列九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或学术影响累计3项
(4)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表
类型 |
教学科研成果项目 |
教
学
科
研
成
果 |
1、纵、横向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0.6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3万;纵、横向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0.2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1万; |
2、作为学校成功申报校级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改革的主要参与人。(主要参与人以学校发文前三名为准)。 |
3、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署名独立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发表论文累计≥1篇。 |
4、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署名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累计≥3篇。 |
5、授权发明专利(署名即可)≥1项;实用新型专利(署名即可)≥1项;外观设计专利(署名即可)≥1项。 |
6、省级课程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专业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团队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省级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人及参与人(署名即可);学校批准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排名前五)。 |
7、公开出版教材或著作一部及以上(编委及以上,累计编写≥1章)。 |
8、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排名前三); |
学
术
影
响 |
9、校级学术骨干≥1次;校级青年骨干教师≥1次。 |
10、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1次;获校级优秀辅导员≥2次。 |
11、获得校级讲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
12、校级教学、科研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或者校级教学、科研三等奖(排名前三)。 |
13、主持指导(排名第一)我校大学生或团队参加各类竞赛和技能大赛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
14、担任班辅导员的班级或负责指导(排名第一)的学生组织在全校竞赛(集体或团队参赛)中获得一等奖。 |
15、因突出贡献、工作业绩、教书育人成效获官方表彰的校级及以上的荣誉称号。 |
注:教学科研成果以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为准。
三、三育人工作评选条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担任辅导员或班学分制指导老师三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每学年举行系及系以上各类学生讲座一次以上。
(3)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一年累计不少于10天。
(4)参与学校各类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或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每学年指导不少于五次、每学年累计不少于十学时,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5)完成相关专业基本工作量,实验师完成实验教学课时量。
四、社会服务工作评选条件
(1)参与一般实验室、校内研究机构,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且完成情况好。(排名前三)
(2)五年内累计有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包括在职、脱产锻炼)。
(3)完成企业培训一次,并出具相关证明。
(4)参与企业中的技术改造或设备升级,并出具相关证明。
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晋升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6) 对于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人员,要符合国家对职(执)业资格的要求;
(7) 近三年度考核均须在合格及以上;
(8)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各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年限的通知》(川人发[2008]50号)要求,我校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二、教学科研成果
(1)任职年限5(含5年)~10年 满足非教师系列十一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或学术影响累计2项
(2)任职年限2(含2年)~5年 满足非教师系列十一级岗位教学科研成果或学术影响累计3项
(3)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表
类型 |
教学科研成果项目 |
教
学
科
研
成
果 |
1、纵、横向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0.3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2万;纵、横向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累计到校科研经费≥0.1万人民币,或者年均到校科研经费≥0.06万;。 |
2、以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署名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累计≥1篇。 |
3、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署名即可)≥1项;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署名即可)≥1项;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署名即可)≥1项。 |
4、学校批准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参与人(署名即可)。 |
5、公开出版教材或著作一部及以上(参编及以上,累计编写≥1章)。 |
6、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并结题(署名即可); |
学
术
影
响 |
7、校级青年骨干教师≥1次。 |
8、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1次;获校级优秀辅导员≥1次。 |
9、获得校级讲课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
10、获得校级教学、科研二等奖及以上(署名即可);或者获得校级教学、科研三等奖(排名前五)。 |
11、主持指导(排名第一)我校大学生或团队参加各类竞赛和技能大赛获得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
12、担任班辅导员的班级或负责指导(排名第一)的学生组织在全校竞赛(集体或团队参赛)中至低获得二等奖。 |
13、因突出贡献、工作业绩、教书育人成效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的荣誉称号。 |
注:教学科研成果以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为准。
四、三育人工作评选条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1)担任专职辅导员一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一年累计不少于10天。
(3)参与学校各类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或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指导。
五、社会服务工作评选条件
(1)参与企业中的技术改造或设备升级,并出具相关证明。
(2)完成企业培训一次,并出具相关证明。
(3)完成相关专业基本工作量,实验师完成实验教学课时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