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责
1、主持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教改项目;
2、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实验室相关工作;
3、指导或参与本学科或本专业建设工作、实验室相关工作;
4、参加相关行业协会;
5、指导讲师及其以下职务教师的科研教学;
6、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档案规范、网上评教效果良好(出现重大教学事故降级聘用,变更聘用合同);
7、指导学生毕业论文。
二、教学基本工作量
1、专职教师每年教学时数不低于308学时;行政兼职教师教学时数不低于102学时;
2、专职教师需承担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
三、非学术要求
1、在工学结合、社会服务方面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
2、努力做好“三育人”工作,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3、承担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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